2015年成人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导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审核: 时间:2015-03-26 点击数:
关于2015年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士学位论文是成人本科学员在校期间学习和进行初步研究的重要总结,是代表其学业水平的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依据。为此,各教学单位一定要重视每一届成人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论文的写作和授予工作。
为了规范我校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的写作及答辩工作,提出要求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成人本科生学位论文的写作及答辩工作必须在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之后进行,请相关教学单位及时和学员取得联系并安排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论文抄袭率不得高于40%,否则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二、所有申请学士学位的学员在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后均需要参加学士学位论文的公开答辩。不参加答辩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三、成人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地点请于2015年4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五、学员答辩期间,请教学单位认真完成预授予学位学员基本情况表中要求填写的内容(未发毕业证的毕业证号及学位证书号除外)并于4月15日前把电子档和纸质表格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六、本次参加答辩的学员范围:部分休学学员(2015年办理毕业证)、2015年7月毕业及2015年元月毕业的高起本学员。
七、答辩工作务必于2015年4月30前结束,之后请及时将答辩论文及成绩等电子档及纸质材料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八、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反映。
联系人:闫爱敏 联系电话: 0374-2968750
说明:1.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学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已在下面附件情况表中显示,请各教学单位下载查看本院学生并及时联系通知;表中工作单位项很多是录取时候的通讯地址,本次请务必修正,电话号码不正确的请及时联系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所报学员信息将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务必请各位老师认真确认学员的每项信息并核查是否正确,如有遗漏的符合2015年授予学位条件的学员请及时添加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