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审核: 时间:2018-03-27 点击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学士学位论文是成人本科学员在校期间学习和进行初步研究的重要总结,是代表其学业水平的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依据。为此,各教学单位一定要重视每一届成人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论文的写作和授予工作。

为了规范我校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的写作及答辩工作,提出要求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成人本科生学位论文的写作及答辩工作必须在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之后进行,请相关教学单位及时和学员取得联系并安排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论文抄袭率不得高于30%,否则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二、所有申请学士学位的学员在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后均需要参加学士学位论文的公开答辩。不参加答辩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三、成人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地点请于2017年4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四、学士学位论文格式均严格参照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制定统一的封面和写作规范(http://jixu.xcu.edu.cn/教务教学学位申请栏)进行,论文指导老师要及时通知学员认真学习,并于论文答辩前进行必要的写作格式审查及相关表格的完善。不符合规范的,应退回学员进行修改。

五、学员答辩期间,请教学单位认真完成预授予学位学员基本情况表中要求填写的内容(未发毕业证的毕业证号及学位证书号除外)并于5月10日前把电子档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六、本次参加答辩的学员范围:部分休学学员(2018年办理毕业证)、2018年7月毕业及2018年元月毕业的高起本学员。

七、答辩工作务必于2017年5月20前结束,之后请及时将答辩论文及成绩等电子档及纸质材料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八、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反映。

联系人:张锐  联系电话: 0374-2968750  

                                                  许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018年3月26日

说明:1.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学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已在成教联系群内上传群文件,请各教学单位下载查看本院学生并及时联系通知;电话号码不正确的请及时联系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所报学员信息将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务必请各位老师认真确认学员的每项信息并核查是否正确,如有遗漏的符合2018年授予学位条件的学员请及时添加并告知。

 

办公室:0374-7355816    学生科:0374-7355810
教务科:0374-7355811    培训科:0374-735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