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对各教学点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 时间:2016-09-10 点击数:
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成人高招宣传工作的通知》豫成招[2016]8号要求,许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对2016年各教学点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各教学站点招生宣传必须以《2016年许昌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为依据,不得私自打印、制作招生宣传广告。
2.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准多收或者少收。
3.未经河南省教育厅报备的校外教学站点和任何中介机构不得假借许昌学院名义宣传招生。
4.经河南省教育厅报备的许昌学院校外教学站点,生源不足20人的专业,合并到校内学习。
5.生源较少的校外教学站点,可指导学生就近报考其它兄弟院校。
许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