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考生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术科加试注意事项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审核: 时间:2014-10-29 点击数:

一、加试科目:

美术类专业:素描、色彩。各科满分为75分。

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类专业:素描、色彩、基础图案。各科满分为50分。

音乐类专业: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一科)、视唱、音乐基本理论。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30分、20分。

体育类专业:100米跑、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各科满分为100分。

二、命题范围

命题范围不超出《2014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非高等艺术院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加试考试说明》,详见河南省2014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czwb.heao.gov.cn/CZService)中的“信息公告”栏。

三、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加试时间及地点

加试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11月1-2日。地点:体育类考生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老校区)体育学院(开封市明伦街85号);美术类、工艺美术类、艺术类考生在郑州轻工学院(郑州市东风路5号)加试;音乐类考生在郑州大学(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加试;请参加体育类、艺术类术科加试的考试于10月31日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加试点报到。

四、播音主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加试时间及地点

加试时间定于2014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地点: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综合实验楼9楼)

五、其他注意事项

成人高校招生各层次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均应参加术科加试,不参加者,一律取消相应类别的录取资格;术科加试的考务费按照豫价费【2000】145号文件规定执行,每名考生收取人民币100元。

请报考许昌学院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莫错过考试时间。

许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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