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审核: 时间:2022-12-12 点击数:
为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依据《许昌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工作安排,本学期末将开展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对象
2023届许昌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学位申请条件
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所有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2.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全国性外语水平考试(CET-4/6,CJT-4/6,PETS-3)成绩合格者。
三、学位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学位申请表(附件1)。
2.成绩单。
3.除河南省和学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外,其他类外语考试需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和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31日前,学生向教学站点或教学院系提交学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2023年1月8日前,各单位将学生纸质学位申请表及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一并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教学点以寄出时间为准。
3.2023年3月前,各教学院系完成学生的开题及初稿写作工作。
4.2023年4月9日前,各教学院系完成学位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
5.2023年4月30日前学生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和检测。
6.2023年5月21日前各教学院系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五、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1.指导教师。学位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认真做好学位论文(设计)的指导、审查等工作。
2.规范要求。学位论文(设计)要求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不得抄袭、造假。详细要求请参考《许昌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件3)
3.字数要求。学位论文(设计)字数(正文):文科不少于6000字,理工、艺术类专业不少于5000字。
六、注意事项
1. 因学位外语考试延迟,参加本次学位外语考试的2022届申请延缓毕业的学员和2023届毕业生可先向教学单位提交学位申请。
2.学生提交的学位申请表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并且和学生电子注册信息保持一致。教学站点和教学院系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学位申请表及学位申请汇总表于2023年2月10日前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
3. 如有疑问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
电话:0374-7355811
附件: 1.许昌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 许昌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3. 许昌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许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