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关于规范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公告

作者:文/张鼎 审核:高均昭 时间:2026-09-06 点击数:

各位考生:

为更好的开展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考院〔2026〕159号)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信息及安排招生计划的教学点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一、许昌学院202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培养层次

学习形式

学制

学费/年

(元)

1

工程造价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300

2

市场营销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300

3

财务管理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300

4

人力资源管理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300

5

行政管理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300

6

经济学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300

7

工商管理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300

8

会计学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300

9

法学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300

10

学前教育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300

11

小学教育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300

12

汉语言文学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300

13

英语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300

14

数学与应用数学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700

1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700

1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700

17

土木工程

专升本

非脱产

2.5年

1700

18

人力资源管理

高起本

非脱产

5年

1300

19

行政管理

高起本

非脱产

5年

1300

20

学前教育

高起本

非脱产

5年

1300

2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高起本

非脱产

5年

1700

2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高起本

非脱产

5年

1700

23

计算机应用技术

高起专

非脱产

2.5年

1500

24

药学

高起专

非脱产

2.5年

2000

25

市场营销

高起专

非脱产

2.5年

1100

26

学前教育

高起专

非脱产

2.5年

1100

27

小学语文教育

高起专

非脱产

2.5年

1100


二、安排招生计划的教学点

教学点名称

教学点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许昌学院直属教学点

河南省许昌市八一东路88号

张老师

0374-7355810

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校外教学点

河南省许昌市新兴路4336号

黄老师

15537473696

许昌学院许昌信息工程学校校外教学点

建安区滨河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300米路南

王老师

杨老师

13298211656

17639053260

许昌学院鄢陵县职业教育中心校外教学点

鄢陵县翠柳路436号

马老师

0374-7162618

许昌学院郑州树青医学中等专业学校校外教学点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工业苑区东方路23号

李老师

张老师

0374-67673969

18638284838

许昌学院信阳涉外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

信阳市新县新城区叶林大道

熊老师

15537930098

许昌学院漯河卫生中等专业学校校外教学点

漯河市人民东路4号

李老师王老师

13069550266

13783081128

许昌学院固始县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外教学点

固始县城204省道与学院路交叉口

叶老师

15011305180

许昌学院长垣市顺鼎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

长垣市长城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

马老师

戚老师

15517365788

15560230167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高起本或高起专: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者。

2.专升本: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6年9月7日9:00——9月11日12:00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haeea.cn/)上报名是唯一报名方式,其他一切报名网站均为非法。2026年10月17日——10月18日考试。网报时若有问题可拨打我院咨询电话:0374-7355810。

五、缴费方式

录取后统一在许昌学院统一支付平台上按年度缴纳学费,许昌学院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收学费,未通过我校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学费造成的损失由学生个人承担!

六、毕业证与学位证

凡被我校录取,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均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可授予学士学位。

七、郑重承诺

我校承诺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不接受中介机构生源,在学生录取报到前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教学点违反上述承诺,考生可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举报。

举报电话:0374-7355816,联系人:王老师   (一审:王福霞;二审:曾尔奇;三审:高均昭)

                                                                                                    许昌学院

                                                                                                2026年9月6日